公告事項:
一、補助對象:以鐵道營運為業務之機構。
二、補助項目:以原向國外採購或原未購置因營運需求所新增之維修備品或檢修設備,且為首次自行或委託國內研究機構、學術機構或企業開發,並於113年度完成之品項為限。
三、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8日止。
四、申請須知及應備文件檔案,請自交通部鐵道局網站「首頁\公告事項」(http://www.rb.gov.tw/)或「首頁\鐵道產業\產業發展補助\補助計畫公告」專區下載。(https://rb-test-front.e-join.com.tw/zh-TW/main/main_71/main_145/main_156/main_158/)
申請須知檔案下載:
上架日期:
114-07-11
資料維護單位:
機電技術組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4-07-11